各学院、部:
现转发教育部社科司关于《202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中期检查和清理工作注意事项》的通知,请遵照执行。
一、需中检项目:2021年立项截止目前未完成结项手续的一般项目(规划项目、青年项目、自筹项目),见下表。
请需中检项目于2025年9月29日前完成中检工作。
项目负责人登录“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”(简称“项目管理平台”)按要求填报中检材料,提交后由项目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(省属院校还需要省厅主管部门)审核通过(无需邮寄纸质件)。有关项目完成中期检查工作(学校/省厅主管部门审核通过)后可随时提交结项申请(9月29日前提交结项申请的项目可不参加中检)。
二、纳入清理期的项目:2020年立项截止目前未完成结项手续的一般项目(规划项目、青年项目、自筹项目),见下表。
202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进入清理期一般项目清单 |
序号 |
项目名称 |
项目类别 |
清理年度 |
项目批准号 |
依托高校 |
学科门类 |
项目负责人 |
最终成果形式 |
计划完成时间 |
项目状态 |
备注 |
1 |
语言共性视野下汉语与南方民族语言否定范畴的标记特征研究 |
青年基金项目 |
2025 |
20YJC740072 |
浙江科技大学 |
740 |
熊雯 |
论文 |
2022/12/1 |
进行中 |
|
2 |
乡村振兴浙江实践路径的口述史研究 |
青年基金项目 |
2025 |
19YJC710015 |
浙江科技大学 |
710 |
董小梅 |
著作 |
2025/12/31 |
进行中 |
逾期项目不受理延期,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在线结项提交手续。 |
三、纳入清理期的2020年一般项目:请于2025年10月20日前在线提交结项申请,并同时提交有关结项材料纸质件1套、《**学院结项申请汇总表》)1份。
无法按期完成结项工作的项目及时登录“项目管理平台-中后期管理系统”在项目变更中申请延期,2020年项目最长可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,已同意延期的项目按照批准时间完成项目结项工作。
四、2019年一般项目(逾期项目)结项受理注意事项:
1.请于2026年1月6日10:00前提交结项,并附结项纸质材料1套、《**学院结项申请汇总表》)1份。超过时间截点“项目管理平台”自动关闭项目的操作权限,不再受理结项申请。
2.2019年一般项目不再受理延期申请,无法按时完成结项的请及时登录“项目管理平台”在“项目变更”中申请终止项目。
五、纸质材料报送要求
1.申请“免予鉴定”的一般项目报送下列结项材料1套:终结报告书原件,财务明细账(财务盖章),项目申请书复印件或打印稿,结项成果(可用复印件、著作寄原件)。
2.申请“鉴定结项”的一般项目报送下列结项材料1套:终结报告书原件,财务明细账(财务盖章),项目申请书复印件或打印稿,结项成果(论文可用复印件、著作寄原件),专家鉴定意见表(汇总用、个人用)原件。
3.纸质结项材料审核流程:项目负责人提交——学院审核——学校审核——寄送省厅主管部门审批——省厅主管部门寄回——寄送至教育部社科司——等待审核结果。
纸质材料审核需要通过各级部门流转,请负责人务必规划好时间,提前准备,以免错过结项受理时间。
六、已邮寄结项材料的请耐心等待审核结果,结项审核周期3个月左右,可登录教育部社会科学司网站查看结项情况通报。
七、咨询电话
社科管理咨询服务中心 010-58802730
校社科处:赵老师 0571-85070695
社科处
2025.7.23